close

對於那些指控我標題寫錯字的人,我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以我寵物文學大師的身分,怎麼可能會不知道獨身主義這回事?但是獨不獨身並非我要和各位討論的話題,基本上要是女方對我已經結紮了這件事所抱持的態度沒什麼太大的堅持的話,我對於結不結婚或是交不交女友的立場也就沒什麼好堅持的。但是對於獨生的身分,我倒是相當堅持。也就是說,我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我是獨生子,獨生子必須要享有應享的權利,這就是我的獨生主義。至於應盡的義務,我剛不是說了嗎,獨生子必須要享有應享的權利,這權利就包括了沒有任何應盡的義務,瞭吧。

 

獨生主義最重要的中心思想,就是從我被爸爸媽媽抱回家養開始,我就是家裡唯一的小孩,這一點是不可抹滅的事實,爸媽不能違背這項既成事實,因此他們必須要順應我這獨生子所提出的一切要求。其他的行事準則,都須以此中心思想作為發揮的根基。所以家裡只要是狗能吃的食物,都該給我;只要是狗能玩的玩具,都是我的;只要是狗能睡的地方,無論是沙發或是床或是爸媽的大腿,都應心甘情願地讓我躺臥在上面,不得有任何怨言。

 

這不是霸道,而是一種獨生子的大氣,你必須要讓爸媽明白,既然你們只有我一個小孩,那麼你們不服侍我,又該服侍誰?當然,爸媽有時也會很搞不清楚狀況地沒有做到我所要求的地步,比方說,他們還是經常不顧有事爸媽24小時服其勞的原則,把我丟在家裡看家,害我無法享有父母隨傳隨到的獨生子基本權利,這時候我就會使出以屎相逼的手段,硬是在不該上廁所的地板上擠出大小便來;或者有時候他們會反骨一下,故意不走我想走的散步路線,害我不但多走了幾百公尺,而且還錯過了我想把的妞,這時我就會來個散步散到一半突然爆走的安排,猛力拖著牽繩往反方向拉,讓爸媽跟我當街拔河,引來路人為我加油鼓勵。雖然我的這些抗議行動最後經常會導致爸媽惱羞成怒然後跟我冷戰好幾天的結果,但起碼我表態了,在這個民主社會中,表態是很重要的,我深知這個道理。

 

爸媽也曾經被我氣到揚言要再收養個弟弟或妹妹回來好殺殺我的銳氣,但畢竟是我的父母,我太了解他們了,光是在那邊盤算再收養個弟弟妹妹每個月要多花多少錢就會讓他們打消了八成以上的意願-身為窮人家的獨生子,也是有這個好處的。更讓我放心的是,我上次看到一篇新聞報導說養個人類的小孩從出生到18歲成年為止,就算不給小孩補習不給他們額外的任何奢侈消費,最少也要花上八百萬台幣。我再怎麼花爸媽的錢,也不會超過七百九十九萬台幣,所以我想以我爸媽再怎麼努力工作薪水也不會有什麼長進的狀況看來,他們絕對不敢輕言製造個人類的小孩,因此我獨生子地位還是會穩穩地保住,沒啥好擔心的。也就是說,我的獨生主義在這個家裡將繼續作為指引所有家人家狗行事的圭臬,嗯,至少我是這麼認為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gobo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